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规范有序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1+X证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部发布的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名称及标准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

二、申报规模

各教研室应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1+X证书制度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各专业教学实际,充分了解拟申报证书内涵和标准,主动与相关培训评价组织沟通,掌握相应证书培训考核所需师资、软硬件环境等要求,充分考虑专业与证书匹配度、学校经费安排、教学周期及学生参与考证的真实意愿等情况,合理确定试点规模,慎重填报本年度计划。为加强适应性,我校各专业原则上申报初级证书。

三、申报时间

3月21日-3月28日。

四、申报要求

(一)各教研室应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1+X证书制度实施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所开设的专业和教学实际,积极自主选择与产业契合度和企业认可度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申报。

(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的要求,今年申报并通过审批的试点指标务必在2024年度按时完成,保证考核完成率。

(四)请教研室在申报时,务必提前确认好各专业申报人数。申报审批通过后不再进行考核证书等级、专业、人数规模调整。

(五)2023年春季申报时间为3月21日-28日,本次申报为春季申报,如春季不确定考核,可在秋季申报。

五、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因证书存在标准更新情况,2024年要求所有申报证书均需论证,拟申报证书需按照 “一证书一论证一申报”原则,提交每个证书的申报表(见附件1)及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2),申报表将作为申报佐证材料上传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单个证书申报应符合该证书开考的最低人数限额要求,原则上单个证书试点规模不低于30人。

(二)请各教研室统一审核汇总相关证书申报材料并于3月28日前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申请人、教研室主任、专家论证签字)交至教务科304办公室王妍处,电子稿发nxnxjwk@163.com邮箱。

附件: 1 X证书试点申报附件.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教务科

2024年3月21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前专业(群)调研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闭